2013年4月15日 星期一

自由電子報--焦點新聞: 特聘中國公職就免罰 陸委會早開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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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聘中國公職就免罰 陸委會早開惡例
Apr 15th 2013, 23:07

特聘中國公職就免罰 陸委會早開惡例

〔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馬政府查處台灣人民違法出任中國公職,查了一年卻沒有一人受罰,在野立委昨痛批,這是因為陸委會在去年四月就先做了錯誤的政策指導,認為被列為「特聘、特邀」職務的台灣人士,因不涉政策核心,因此可以排除被罰,各相關部會自然不會對這些違法人士進行處罰。

不涉及決策 不算任公職

民進黨立委李俊俋、姚文智等人反對陸委會自行擴張解釋,批評馬政府視法為無物,更是自我閹割。

立委陳其邁等人昨天傍晚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案譴責陸委會並移送監察院調查,提案指陸委會長期消極怠惰,毫無作為,甚至以行政解釋方式為部分違法者開脫免罰,陸委會之舉恐有包庇縱容之嫌。但在國民黨護航下,在野立委這項提案最終仍被封殺。

台灣人民涉違反兩岸條例規定,在中國擔任公職,國安局去年提送一六九人的名單,交由陸委會再轉由各主管機關進行查處,經剔除其中重複的七人,具體名單應為一六二人,其中的一三○人又因陸委會在去年四月就已決定將擔任「特聘、特邀」職務的對象排除,剩下的三十二人再交由內政部、農委會等主管機關查處。

根據陸委會昨提供的最新查處進度資料顯示,三十二人中,內政部已針對擔任中國全國政協委員等職務的六人完成認定,分別以未在台設籍、擔任特邀委員或查無任職事實為由,認定不予裁罰;剩餘的二十六人中,內政部對二十二人還在查證中,經濟部及農委會各有二人,都已聽取當事人意見,近期會研議處理。

陸委會主委王郁琦答詢指出,陸委會在去年四月十一日曾召集相關單位研議,會中認定所謂的「特聘、特邀」職務,因為不涉及決策,不算出任公職,排除接受查處及處罰,並且已在去年四月二十六日,向立委提出說明。

但多位在野立委無法接受王郁琦的理由,認為兩岸條例有關違法出任中國公職的部分,並未列有特聘特邀職務,是陸委會自行擴大解釋。

立委批馬政府自我閹割

李俊俋、姚文智批評,內政委員會明明就決議要求馬政府要對這些人處罰,但陸委會先是自行解釋特聘特邀職務不必查處,各主管機關自然跟隨不做處理,結果就是沒有一個人受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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