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9日 星期三

自由電子報--焦點新聞: 食安、防疫協議 未落實 毒奶粉迄未賠償 有疫情也不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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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防疫協議 未落實 毒奶粉迄未賠償 有疫情也不通報
Jun 19th 2013, 22:45

食安、防疫協議 未落實 毒奶粉迄未賠償 有疫情也不通報

〔記者洪素卿、鍾麗華、邱宜君/台北報導〕兩岸食品安全協議簽訂迄今已近五年,期間兩岸相關會議召開十數次,但不僅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受害廠商迄未獲賠償,有專家質疑,中國兩年前就傳出長春有順丁烯二酸澱粉流入食品加工業,卻未依兩岸通報機制向我通報,兩岸食品安全協議根本未落實,無法保障民眾食的安全。

據指出,我國今年爆發順丁烯二酸問題澱粉事件,但中國二○一一年就傳出長春有順丁烯二酸澱粉冒充食品變性澱粉銷往山西、內蒙、山東,我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卻毫無所悉,顯然通報機制並未落實。

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長蔡淑貞表示,確實沒有接獲前述消息,可能當地判斷為區域性事件,未透過協議機制通報。

外界也質疑,當年兩岸食品安全協議明訂「受害人權益」要給予積極協助。但協議簽署五年以來,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廠商求償事宜,卻遲無下文。蔡淑貞說,食藥局人員曾陪同台灣東碱與中國公司面對面協商,只是雙方無共識;去年五月也安排金車公司赴中國山東。

而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簽署至今也已三年多,簽署前,農委會宣稱協議有助疫情、資訊獲得;但以今年春天爆發的H7N9禽流感為例,防檢局只能從中國官方網站獲得疫情資訊,而且僅派正好在中國參加研討會的「學者」,透過台商與民間友人協助,「順便」到爆發疫情的上海瞭解,帶回的資訊有限。

防檢局解釋,協議內容僅涉及進出口的農產品,我國家禽產品有出口中國,但中國相關產品仍禁止來台,因此中國的疫情才未通報我國。

不過,學者李武忠強調,防疫與食品安全是全面的,怎可選擇性通報與交流?尤其兩岸的檢疫與檢驗標準寬鬆不一,更需後續協商與檢討,才能使得協議有實質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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