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6日 星期三

自由電子報--焦點新聞: 醋也標示不符 工研2產品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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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也標示不符 工研2產品上榜
Nov 6th 2013, 15:30

醋也標示不符 工研2產品上榜
北市衛生局抽驗市售16款食用醋外包裝標示,發現其中13件標示不符規定,不合格率達8成。(記者施致如攝)

〔記者施致如、李信宏、黃淑莉、洪臣宏/綜合報導〕北市衛生局抽驗市售十六款食用醋外包裝標示,其中十三件標示不符規定,不合格率達八成,其中鎮江醋的違規項目最多,共計有成分標示不完整、未標示酸度及使用方法、未標示產地等三項違規,另外工研的紅酢與辣香酢兩項產品也上榜,被點名的還有家樂福白醋等。

鎮江醋、家樂福白醋也上榜

北市衛生局官員表示,十三件產品違規原因,以成分標示不完整最多,例如鎮江醋只寫了醋原料,未寫出有哪些原料,工研紅酢和工研辣香酢的成分,只標示「天然香辛料」和「蔬菜果實」,家樂福白醋也因成分標示不完整上榜。

其次為營養標示未符規定,例如工研紅酢的營養標示分別列出蛋白質○.一公克、碳水化合物八.一公克及熱量五十四大卡等,數值與實際狀況可能有出入。

新北、雲林開罰 限期改正

其他包括未標示有效日期,如玄米大吟釀青森蘋果醋和玄米大吟釀清甜藍莓,還有鎮江醋和裴加羅香料醋未標示酸度及使用方法,好蜜工場生產荔枝蜂蜜發酵醋則是包裝標示誇大。食品藥物管理處處長邱秀儀表示,產品標示不符規定,並不代表品質有疑慮,消費者不需太恐慌。

新北市衛生局指出,鮮太王食品的「東洋烏酢」、酸溜溜鎮江醋食品行的「鎮江醋」、廣誠生物科技的「玄米大吟釀青森蘋果醋」、「玄米大吟釀清甜藍莓」,已依食品衛生管理法,標示不實可罰款四萬元至廿萬元,限期未改正可開罰三萬元至三百萬元。

雲林縣衛生局食品衛生科長吳英郎表示,初步了解兩家都沒有標示酸度,會通知業者將產品下架、回收及改正,再開罰三萬至三百萬元。高市小港區頂好食品行賴姓業者表示,鎮江香醋是自己釀造,已經賣近卅年,每月出貨量約一、二百瓶,會配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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