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尾巴黨? 記者鄒景雯/特稿
國民黨何時成了美國的尾巴黨?馬英九上窮碧落下黃泉,要找出支撐「吾三連」的理由,居然情急之下跳過太平洋,連美國憲法都成了他的道具;所謂名正言才順,要這麼做,是準備更名「美國國民黨」嗎?
要當美國的尾巴黨,也應秉於事實,不宜無限擴大曲解。有關美國憲法第廿二條修正案,在規範美國總統連選連任不得多於兩次,也不能擔任總統或執行總統職責超過兩年後再被選為總統多於一次。這就是最核心的本意。
美國國會於一九五一年通過此一修正案的背景,是因在此之前的美國總統從未超過兩任任期,但此例為羅斯福總統打破;他是美國史上唯一連選連任四屆的總統,一九四四年最後一次當選後,次年死在任上。於是,一九四七年國會開始著手研擬修正案,從這個歷史看來,其修憲要旨非常明確,在限縮現任者與繼任者的連任空間,這與馬英九如獲至寶般,嚷嚷「我沒超過兩年,所以那次不算」,有什麼關係呢?當年的犀牛皮,至此,正式被超越。
其實,馬英九真不夠聰明,既稱「中國」國民黨,又何必捨近求遠,就近援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更為「好用」,其開宗明義的序言就標舉了中國共產黨的繼續領導,若此,接二連三算什麼?馬英九將來要「照常任」、「照例連」,所有的「法理基礎」不就畢其功於一役,從此一勞永逸了嗎?
建議馬主席,下週三中常會乾脆重新來過,請鼓掌部隊更大聲地向對岸齊呼:「借一下憲法」,或者,也別借了,憲法先統一,這樣十九大肯定會開得更威風的!不讓總裁蔣介石,還能不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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